首页>法律知识>合同法务案例 > 用人单位拖欠产假工资,劳动者能否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354
笔者认为在广东地区劳动者是可以主张并得到支持的。 因为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产假工资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产假工资的,也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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