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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赔多少钱,得判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306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赔多少钱,得判多少年 ? ? ? ? ? ? ? ? ? ?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赔的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赔多少钱,得判多少年1、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要赔的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按现场报警进行记录;2、3日内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3、经核查确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报警后3日内受理。

      三、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1)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2)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5)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3)《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4)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B的方法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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