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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532


1.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依约完成劳动成果即可,不受用人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2.劳动关系中劳动方提供的是劳动力,而承揽关系中劳动方提供的是劳动成果。

      其区别在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只提供劳动,至于劳动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可能会影响劳动报酬的多少,但不能不支付劳动报酬。

      而承揽关系则不同,承揽人付出劳动后的劳动成果如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以不支付报酬。

      ?3.在劳动关系中是以周或月为周期,定时给付劳动报酬,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不具有周期性。

      ?4.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各种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和相关的劳动资料等。

      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完成主要工作。

      ?根据承揽合同关系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承揽合同是独立的合同行为,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则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劳务承揽人承担。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劳动报酬按完成的工作成果,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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