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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借款合同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7/31 11:32:25 阅读量:1189


垫资借款合同

 

 

甲方(垫资人):广东xx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xx身份证:430525xxxx9312

 

鉴于乙方购买车辆识别代码为LMGMU1G5XMxx的汽车一辆,需办理按揭贷款,甲方向乙方推荐分期产品和金融公司,为了节省乙方的时间和精力,甲方将全程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业务。

一、乙方为实现从卖家处尽快提车的目的,向甲方申请借款,由甲方在金融贷款发放前为乙方垫资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小写)¥119000元。

二、乙方委托甲方将垫付款划入以下帐户。该专用帐户收到上述垫付款即表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的借款。现本人确认借款金额已按本人指示支付于指定收款人账户,自甲方垫资之日起,即构成对乙方无可争议不可撤销的债权,在乙方全部清偿完毕该债务之前,其应依法承担债务人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xx,开户行:中信银行账号:6217xxx

三、垫付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若超出垫付期限金融机构仍未发放贷款的,无论任何原因,乙方自愿在垫付期满3日内全额归还甲方上述垫付款。并且乙方承诺同意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垫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日利息。该利息于乙方归还垫付款时一并付清。

四、乙方应如实陈述其个人征信和涉讼情况。若甲方在垫资后,发现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全额清偿甲方垫付款,并承担相当于垫付款总额10%的违约金:

1、在贷款申请过程中,发现乙方已被申请法院执行的;

2、乙方的个人前期贷款逾期率达60%或以上的;

3、乙方尚有前期贷款逾期未结清的;

4、乙方有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5、属于金融禁止贷款对象的。

五、为了确保乙方能顺利获得贷款审批,乙方提车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上牌、缴纳规费、办理抵押等工作,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交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上述手续(上牌、缴纳规费、办理抵押等),自乙方提车第10个工作日起,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此过程中的过错和责任,要求乙方支付垫付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办理完毕手续止。

六、乙方同意:在乙方取得购车发票联、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保单正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等材料的当日,即应将前述原件和行驶复印件交给甲方和贷款机构保管。乙方拒不交付上述凭证原件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全额清偿垫付款,并要求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垫付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而实现债权的,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调查费取证费、处理抵押/质押物费、律师费、过户费、

差旅费等)。

八、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金融放款的,甲方有权实施对车辆的占管及处置,并以变卖该车辆所得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垫付款、乙方应付利息及乙方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变卖所得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的,乙方有义务补足,若有剩余的,甲方应返还乙方。

九、乙方同意:在贷款发放前或乙方全部清偿甲方垫付款前,该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车辆转让、变卖、抵债、赠与、典当、寄售、重复抵押给除贷款机构和甲方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擅自处置该车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全额清偿垫付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垫付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除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并分别持有原件的方式生效外,一方以微信/邮件等电子传输方式发送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相对方打印该扫描件后盖章并重新扫描回传的,该签署方式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合同各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提交十堰仲裁委员会裁决,各方同意提交后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网络仲裁规则进行网络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同意相关法律文书和裁决文书按本合同预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作为送达方式,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一方若变更或停用的,应当自变更、停用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其他各方及仲裁机构,未通知或迟延通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败诉方需承担另一方为解决争议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其他各项合理损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1日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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