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xx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室内吊顶等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市xx区xx医养中心
2、工程地点: xx市xx区xx乡卫生院内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卸货。
1、 产品的交货地址:xx乡卫生院内 。
2、交货方法:由需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三天向供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供方按约定交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缺货由供货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供货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运输方式:汽运(含运输费)。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产品的名称、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暂估)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石膏板 |
600*600 |
平方米 |
2800 |
29.8 |
83440 |
|
|
2 |
铝合金方板 |
300*300 |
平方米 |
450 |
85 |
38250 |
|
|
3 |
铝合金方板 |
600*600 |
平方米 |
80 |
65 |
5200 |
|
|
4 |
微孔铝合金板 |
300*300 |
平方米 |
50 |
95 |
4750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
合计金额: |
131640(暂估) |
|||||
注: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1、本单价包含主材料费、辅材费(含龙骨材料及其它安装材料)、包装费、运费、装车费、卸车费、安装人工费用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乙方提供票据)。
2、乙方保证以上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标准合格质量产品(需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上产品单价进行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的安装面积为准。
4、材料场涨价、降价不再进行调差。 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签订后预付 3万元,余款待安装全部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准。
第六条: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开工时,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3.材料在无破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多余的材料退还给乙方,不另计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中途包装严重损坏、质变现象,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无质量原原因,甲方不得中途退货,如甲方无缘故退货或终止协议,应向乙方赔偿总送货量的5%。
第九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
甲方 |
乙方 |
|
单位名称:xx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xx建材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xx建材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税号: |
税号: |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1、确认函;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
4、资质材料。
附件1
确认函
xx建设有限公司:
经贵公司郑重告之,我已知悉如下内容:
一、xx建设有限公司xx市xx区xx医养中心项目部属于公司临时成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的职权范围仅为项目部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所有的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直接与xx建设有限公司或分公司签署,加盖xx建设有限公司或分公司合同专用章。项目部及项目责任人和项目工作人员不得以公司或分公司、项目部及个人名义向外签订任何经济合同;
三、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或员工不得签订向建设方、投资方及任何第三方借款、融资、抵押或提供担保等内容的合同;不得签订将项目资金、材料、设备、机械挪作他用、据为己有或出借、出质给他人的合同;不得签订超出项目进度或设计范围赊借材料、设备、机械的合同;不得签订以应付货款向供应商进行借贷,约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违约金的合同;
四、合同双方各项资金往来均应通过合同约定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或根据乙方委托付款函支付,凡未通过单位银行账户或委托付款函的往来资金均不在双方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与贵公司无关等。
特此确认。
xx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