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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侵权是否有诉讼时效规定?(商标权侵权是否有诉讼时效规定)

郑贴侨律师 发布时间:2024/10/27 11:31:36 阅读量:94


【关键词】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合法来源抗辩、民事赔偿

【裁判要点】 

本案的裁判要点集中在判断顺福珠宝店的销售行为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以及顺福珠宝店提出的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

【基本案情】 

顺福珠宝店因侵害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家纺公司)的商标权而被告上法庭。顺福珠宝店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顺福珠宝店主张水星家纺公司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且自己并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水星家纺公司的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因为水星家纺公司在得知侵权行为及其主体后的合理时间内提起了诉讼。同时,顺福珠宝店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商品是合法取得的,也未能说明商品的提供者,因此其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顺福珠宝店的再审申请。

【总结】 

本案是一起关于商标权侵权的典型案例,涉及到诉讼时效和合法来源抗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顺福珠宝店虽然主张水星家纺公司的诉讼超过了时效,但法院认为水星家纺公司在得知侵权行为及其主体后的合理时间内提起了诉讼,因此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此外,顺福珠宝店提出的合法来源抗辩也未被法院接受,因为顺福珠宝店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商品是合法取得的,也未能说明商品的提供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如果销售者不能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的,或者不能说明商品的提供者,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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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合法来源抗辩、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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