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要件:、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二、哪些工伤认定的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认定赔偿怎么算 工伤认定赔偿是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的,的标准主要是看伤残等级确定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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