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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负责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被改判!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27:06 阅读量:474


基本案情2019年12月15日,吕某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吕某任沈阳店铺经理岗位,2020年1月起,吕某的月工资为31,290元。

      2020年3月3日,公司以其违反《员工手册》解除与吕某的劳动关系。

      吕某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解除与吕某的劳动合同,依据不充分,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为此,吕某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一审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二审法院现吕某坚持恢复劳动关系,公司提出吕某原岗位现已由他人代替,已经没有其他岗位提供给吕某,要求不恢复劳动关系。

      本院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表现为经济上的一种交换关系,同时还隐含着信任和合作的关系;就劳动关系存续尤其是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存续而言,如一方或双方对彼此失去了信任的基础,客观上该劳动关系已失去了继续履行的必要性。

      且吕某系公司的门店负责人,考虑到其职务、年龄、离职时间,兼之公司在原审中提供了其岗位已被他人代替的相关材料,本院对于吕某提出的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以及支付2020年3月至实际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工资的上诉请求难以支持。

      吕某可另行主张自身权益。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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