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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3/23 11:33:19 阅读量:24


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一、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1、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为了保护女方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男方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除非已经征得军人同意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男方不能提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是不是觉得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不是很麻烦。其实仔细对比之后,您会发现协议离婚要比诉讼离婚简单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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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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