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老公借钱,老婆需要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对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主张权利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配偶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夫妻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道的,协议规定,债务由丈夫或妻子承担。所有财产都还清了。也就是说,除非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因购买该房产而产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方所承担的债务,且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由配偶共同承担的;
(4)配偶一方或双方因医疗及负有法定义务人的医疗而产生的债务;
(5) 抚养孩子所欠的债务;
(6)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承担的债务;
(七)配偶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8)因支付合法、必要的社交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原同居所负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还款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偿还;协商不成的,共同偿还。由人民法院判决。”从承担责任的方式上看,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责任。无论双方是否离婚,共同债务都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配偶一方或双方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无论夫妻应承担的份额或优先顺序如何。配偶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请求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且一方财产不足的。还款时,另一方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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