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缓建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因窝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实际造成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工程停工索赔条件有哪些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