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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27:06 阅读量:274


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 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一、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1、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务互相抵消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的;债务性质的、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的: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的。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

      坏帐的确认条件: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的;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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