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所讯 通讯员瞿叶子)自2016年2月2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了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业务成为律师新兴业务,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法婕、高级合伙人李超律师及金融证券团队自接受众志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勤勉尽职、团结协作,于 2016年9月19日,成功助力众志汇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成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首单成功业务。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团队简介】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