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1年执业,先后在山东鑫鲲鹏、山东浩正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被评为二级律师,二十多年来,两次被济宁市司法局评为“济宁市十佳律师”;1995年8月28日,撰写的论文《浅议在律师制度改革中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被济宁市律协评为“优秀论文奖”;1997年8月25日撰写的《试论执法中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特点及对策》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功”;1996年经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批准纳入“济宁市人才库管理”;1997年-1998年连续两年被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等次”;2006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07年10月24日被济宁市人事局给与嘉奖奖励;2008年被评为中共微山县委、政协微山县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2009年3月被微山县司法局评为“全县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2年3月个人提案,被微山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提案”。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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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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