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浩正律师事务所是1994年5月设立的国办所,2000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微山县唯一的合伙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为微山县律师事业培养了大量的骨干力量和领导人才,为微山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一城四区开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获得 “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妇女维权岗”、“诚信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该所由班运志、周忠明、杜绍合、陈道芳、屈云华、丁超、彭文东、李强、张浩、付苗苗、王伟、王传梅、钟家伟13名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组成,具有办理刑事辩护、民事、行政代理、劳动仲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历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山东浩正律师事务所为微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局、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企业30等余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微山县的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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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土地房产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经济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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