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仙,女,1978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沙县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中共沙县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书记,福建竞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504200211485653。 200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专业,同年10月份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在福建竞成律师事务所实习,2002年5月至今在福建竞成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省律协监事会监事及三明市律协监事会监事。 李彩仙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勤勉自律,极力维护国家法制、社会正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累计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担任沙县人民政府、沙县金沙园管委会、沙县环保局、沙县水务公司、沙县供电公司、沙县移民局、沙县城投公司、福建水务公司、福建国泰公司等十余家县重点部门及企业的法律顾问。 李彩仙律师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当事人的赞肯和认同,曾先后被评为“三明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优秀女律师”、“为侨服务先进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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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合同事务,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合同法,遗嘱继承,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民事相关,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擅长领域:民事相关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
擅长领域:抵押担保,合同法,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刑事行政,民事相关
擅长领域:经济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
擅长领域:刑事辨护,行政诉讼,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