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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陈红年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法治直播间,深谈劳动纠纷的那些事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27 11:54:26 阅读量:82


信凯陈红年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法治直播间,深谈劳动纠纷的那些事

01、女员工不想跳舞被辞退,是提建议还是顶撞领导?

杭州的王女士被公司辞退了。事发当天晚上,她9点才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让她跳一会儿舞。因为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节目。王女士很疲惫,直接回了家。领导向上汇报此事,王女士在微信群里提建议:事情能否提前安排,不要临时通知。没成想,公司认为她在顶撞,要求她离职。

02、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该事件合乎法理吗?

去年1月6日,陆某因父亲逝世向公司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8天。请假期满,陆某返回公司上班。公司根据《考勤管理细则》规定,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近年来类似社会事件频繁发生,引起网友关注和讨论,对于此类事件,大家普遍存在以下疑问:

1.下班后领导临时要求加班能不能拒绝?

2.若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8小时,同时加班不给加班费,实际记录工作时间已超过8小时,是否可以申请这部分加班补偿?

3.除法定节假日当天3倍工资外,其他周末和节假日加班费根据国家标准是几倍?为何身边不同的公司大家的加班补贴都是不一样的?

4.公司强制休息日培训,没有加班费,该怎么办?

5.临时有急事请了年假,未走完审批流程但是就离开工作岗位,这种算旷工么?另外年假未修完国家有规定补贴方式吗?

面对以上疑问,2021年1月26日晚八点,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红年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法治中国60分”栏目直播间,与主持人成成及观察员高健深谈“关于劳动纠纷的那些事”,在节目播出的过程中主持人、观察员和观众纷纷称赞陈律师的发言干货满满、金句连连!

0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符合一定条件。劳动法虽然规定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但同时也有大量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如果规章制度与这些法律规定存在抵触,它的效力如何,也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如何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中更好地体现人性化,恐怕仍是很多用人单位需要深思和解决的大问题。

主持人

许多初入职场的年轻人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情况,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陈律师

首先,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我们要懂法、守法、用法。也就是说,初入职场的时候要知道《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是我们的保护伞,我们一定要跟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签订完善。

同时在劳动合同当中我们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现在政府为了防止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设置对于员工权益不利的条款,会发布一些示范性的合同文本,所以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一定要看这些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里边的关键点在于,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条件,其中有一项就是单位规章制度,合同里面写到根据单位规章制度有权开除员工,劳动者一定要熟知单位规章制度,对于规章制度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不是用人单位随便写个东西,就可以把员工开除,所以作为职工在入职的时候,要把这一点了解清楚。

当劳动者真正有了一个合法的、全面的劳动合同的时候,相对来说劳动者就找到了护身符。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劳动者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还有一点,就是有很多单位把合同签完之后就收回去了,要记得员工一定要自己留一份,否则的话当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时候,会陷入很被动的境地。

02、陆某因父去世回老家操办丧事,既是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

陆某主张其父于2020年1月7日去世,于1月12日火化下葬,并提供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予以证明,公司虽不予认可,但并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一审法院对此予以采信。故,陆某所请1月6日至1月13日的事假在1月7日后性质发生改变,转化为事假丧假并存。扣除三天丧假,陆某实际只请了两天事假。考虑到陆某老家在外地,路途时间亦耗费较多,陆云生请事假两天,属合理期间范围。

因此,陆某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系违法解除。关于陆某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及工作年限,一审认定公司应支付陆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正确,二审维持原判。

主持人

我们从人的情感以及“公序良俗”原则上来说,单位肯定是做的很不近人情的,请问陈律师在法律上如何定义“公序良俗”原则呢?

陈律师

“公序良俗”原则是依据今年起执行的《民法典》所适用的一个法律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弥补了民事成文法的不足,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本案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单位使用规章制度对这件事进行了一个处理。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具有管理的权力的,这对于劳动者违反了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是有权予以惩戒的。因为我不太清楚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是通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如果没有的话,公司做出这一处理肯定是违法的操作。即使通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但这一事件涉及到“公序良俗”原则,那么尊重民俗,体恤员工具体的困难以及不幸,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主人公回老家办理父亲的葬礼,实际上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个人道德和善良风俗,本来就无可厚非。那么公司应该以这样一种对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来看待此事。

因此我认为这家公司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面,罔顾了事件的背景以及缘由,机械地来搬出规章制度处理该名员工,显然不尽人情,亦有违因事请假制度设立之目的。

近些年来,一些用人单位缺乏法治思维,用人方式简单粗暴,用权任性,将劳动者推到了企业的对立面,类似事件在曝光之后,屡屡在网上掀起广泛热议,本次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陈红年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法治60分”直播间,深入分析两件近期发生的劳动纠纷热点事件,以此告诫企业,要具有法治思维,善待劳动者,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权益;同时,也提醒劳动者,要珍惜宝贵的劳动机会,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果不幸面临劳动纠纷,也要理性对待,依法保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有效的权益。

当今社会,伴随着个体价值的崛起和自我意识的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不再是简单的雇佣与被雇佣、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二者彼此共创共生、共享共赢,企业与员工之间最好的关系是,彼此之间相互赋能、相互成就的关系。

陈红年律师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质量万里行法律服务专家律师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及《法治中国60分》特邀嘉宾

专业经验

三十余年的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并长期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理复杂的民事、商事纠纷,起草和审查各类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数百份,积累了丰富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代理政府各类土地征收、建设工程等诉讼200余件。

擅长领域

刑事、行政、民事交叉的复杂案件。

未来,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始终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律修养,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建设添砖加瓦!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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