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看守所对在押的人员的代管财物损坏,是否赔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问:我国探监有哪些方式?
答:看守所的探监有专门的规定,探监方式包括6种,如下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问: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证件?
答:根据现在的律师法,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凭三证即可。律师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三证齐全则可以会见在押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