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判决生效的罪犯能否留所服刑?
答: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公安机关依法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被关押的人是否可以和家属、律师通讯?
答:可以和家属保持正常的通讯,但是要经过管教先审查,以防止借通信串通证言和传递案件信息。和律师通讯完全可以的,因为律师会见都可以,通讯更是可以的。
问:看守所的会见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看守所现在没有设定固定会见时间,对符合会见条件的在押人员主要是以电话方式集中通知家属到所会见,一般是安排在每月中旬的某个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