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看守所探监需要哪些条件?
答:(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注意: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问: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在里面要做什么?
答:针对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态和诉讼阶段的变化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对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问:看守所可以打电话给家人吗
答:看守所一般不可以打电话给家人。拘留一般不可以带手机,公安机关拘留人之后应当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