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8月14日,著名影星王宝强在社交网站上发表声明,在声明中决定解除其与妻子马蓉的婚姻关系,当天,“今日头条”有关王宝强的文章总阅读量超6.9 亿次,覆盖2600 万今日头条用户。一度成为微博热搜,甚至力压同时间举办的里约奥运会,成为中国内地全民话题。
这其中不乏新闻媒体的传播效力,但在法律上,其实两人并没有真正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就是王宝强和马蓉后续在法院上立案离婚的原因。那么,什么条件下,夫妻双方可以真正解除婚姻关系呢?
我国经历了仅允许男方单方离婚到赋予男女双方平等的离婚选择权的变化,我国现行立法对离婚的指导思想是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反对轻率离婚。所以,离婚程序也有其法定条件和标准。
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要件相对于诉讼离婚更加简易便捷,但需要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及财产问题等都达成合意才可以成立。只要双方就上述事宜全部达成事宜,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带上这些材料就可以进行办理。
但有一个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于特殊工作者还有特殊的规定,比如现役军人,按照中华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徐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不是协议离婚的,一方通过法院诉讼起诉离婚,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是对合法有效婚姻的解除,它区别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离婚应该调解,有上述5种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解除婚姻关系若是符合这5种情形之一,法院是会保护我们的离婚自由的,这反映了我国坚持以爱为主、是名存实亡的婚姻得以解脱的一种婚姻观。此外,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 :“婚姻是用社会力量造成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地方把婚姻视作当事人间个人的私事。”离婚也不是绝对的自由,保护平等的主体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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