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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694


导读?因为房改房是具有福利性的政策房,它的人身依附性很强,所以夫妻离婚时,房改房分割具有特殊性,不能按照商品房的方法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改房可以参照以下建议进行分割。

      概念解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离婚时,夫妻一方对房屋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进行处理。

      备注:房改房,是指带有福利性质的政策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因此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房改房的产权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参考案例李某和王某结婚2年后,李某的父亲可以购买房改房,于是夫妻二人出资50万购买,房屋登记在李某父亲名下,今年王某提出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本案例中,李某和王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同时,该房产是用李某父亲的名义购买的,属于借名购房。

      我国不动产(房屋)采用登记主义,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证据推翻的。

      在该案中产权登记在李某父亲的名下,应该看做是李某父亲的房子。

      所以,王某无权要求分割该套房屋,但是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王某的债权,王某有权主张李某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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