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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式婚姻”让女方苦不堪言,这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27:06 阅读量:666


在热播剧《庭外》中,除了剧情的吸睛之外,男主人公乔绍廷的婚姻生活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剧中乔绍廷因为迟到,错过了孩子演出的时间,导致妻子又一次的冷嘲热讽,还以丧偶式婚姻向其提出了离婚。

      乔绍廷却不认为他们是丧偶式婚姻,他认为自己给孩子买玩具、掖被子等,已经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

      当妻子说孩子是需要关爱,需要陪伴时。

      乔绍廷不得不承认他没有做到。

      那么问题来了,丧偶式婚姻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从我国离婚的两个方式来找一下答案。

      协议离婚,有商有量身处丧偶式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如果都认为离婚是对彼此好的方式,并且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都达成了一致,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互相博弈如果夫妻二人意见相悖,其中一方极力地想要摆脱丧偶式婚姻,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法条的规定,除去婚姻存续期间的特殊因素如家暴、重婚、赌博等,可以总结出法院判定夫妻二人离婚的基本依据是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丧偶式婚姻是不是夫妻情感破裂的情形呢?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证明,二人确实已经没有可以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

      法院会基于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子女等方面作出判断:一种结果,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一种结果,法院认为二人还有感情基础,不准离婚。

      当第二种结果出现时,请不要慌张,你还有补救的措施,上述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你不想再在丧偶式婚姻的漩涡中挣扎,请谨记该条款,用行动走出困境。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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