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合同法务案例 > 借款合同是否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借款合同是否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663


借款合同是否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 当事人一方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行为;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其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一、借款合同是否可行使不安抗辩权1、借款合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一方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行为;(2)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3)其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以通知对方的方式来行使。

      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一方的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无法提供担保的,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担责。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