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法律免费咨询_邵阳律师事务所名单-宋牧律师事务所


首页>法律知识>合同法务案例 >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561


一、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口头上解除合同可以吗   口头上解除合同是可以的。

      如果是双方都认可的口头解除协议,在法律上可认定为有效,因此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解除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