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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解除劳动合同」学历造假,会被用人单位炒鱿鱼吗?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201

八个无罪成功律师郑贴侨 18907390038


?关键词:学历造假、劳动关系、合同无效、如实告知内容概要:劳动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应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提供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案情介绍:2021年,某网络公司发布招聘启事,招聘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网络技术人员1名。

      赵某实际是销售专业大专学历,但其向该网络公司提交了虚假的计算机本科学历证书等材料。

      后赵某与网络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进入网络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

      两个月后,网络公司意外发现赵某的实际学历为大专,遂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赵某不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网络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普法讲堂/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

      但在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知情权及劳动者告知义务的外延,否则用人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司法实践中,个案是具有差异的,裁决、判决等结果并不会完全一致,在面临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自己的权益或许就会多一份保障。

      「普法案例-解除劳动合同」学历造假,会被用人单位炒鱿鱼吗?关键词:学历造假、劳动关系、合同无效、如实告知内容概要:劳动者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应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提供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案情介绍:2021年,某网络公司发布招聘启事,招聘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网络技术人员1名。

      赵某实际是销售专业大专学历,但其向该网络公司提交了虚假的计算机本科学历证书等材料。

      后赵某与网络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进入网络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

      两个月后,网络公司意外发现赵某的实际学历为大专,遂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赵某不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网络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普法讲堂/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

      但在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知情权及劳动者告知义务的外延,否则用人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司法实践中,个案是具有差异的,裁决、判决等结果并不会完全一致,在面临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自己的权益或许就会多一份保障。

      本文编辑:吴丹阳(律师助理)欢迎各位读者浏览我们更多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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