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
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
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
4.合同内容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
5.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不同。
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而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以外,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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