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曝宋喆挪用王宝强超400万
据腾讯网报道,宋喆从王宝强的公司辞职后,王宝强查公司账目,发现收入有一笔50万被宋哲调到了他的公司。一位亲戚的银行账户,从而发现了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的线索,并报案。除宋喆外,另有三名涉案人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拘留。他们都是王宝强公司的员工。三人之一是宋喆的亲戚。据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已就此案传唤近20人,其中马蓉已被传唤4次。据警方调查和宋喆等涉案人员供述,目前发现宋喆涉嫌贪污、挪用王宝强公司资金400余元。一万块钱,再加上宋喆和马蓉在美国买房、购物、出国旅游的一些开支。
贪污罪是什么?
网络曝宋喆贪污王宝强超400万,马蓉将另案起诉。职务侵占罪是什么罪犯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是什么?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利用自己的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的职权和与职务有关的便利。职权是指一个人在职务和职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直接利用职务或者职务上的权力,或者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地位而形成的便利条件。
2。存在挪用公款行为。是指采用贪污、盗窃、诈骗等各种手段将单位财产私有化,包括将合法持有的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并处分、使用、征收、即转为己有的行为。进入所有权。 。
3。金额一定是比较大的。仅非法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但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构成本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官方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超过100万元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本次事件中,宋喆利用在公司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贪污罪。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其数额相对较大。大的。对于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您解决问题。
(付凤鸣律师供稿——《法国评论》特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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