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所赠送的所有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人生走哪一条路不是看能力,而是看我们的选择。然而,选择错了自然会有后果要承担。如果已经铸成大错,在服刑期间要怎么做才能假释回家呢?怎样弥补自己的罪责呢?让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案情简介】
陈小涌(化名)于2021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5000元。在服刑期间,他认罪服法,服从管教,“三课”成绩合格,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在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获1个表扬;获得共1个表扬。这能否使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正当途径来减轻自己的负担呢?能否通过积极劳动等等优异表现假释回家呢?请看法院裁定。
【注:因系真实案例,涉及个人隐私,文中姓名做了相应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附法院裁判文书如下】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黔01刑更2350号
罪犯陈某涌,男,2002年9月3日生,大专文化。
2022年9月7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2701刑初45号刑事判决,认定陈某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5000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1月11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黔27刑终163号刑事判决,认定陈某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5000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23年1月17日交付执行,2023年2月20日调入贵州省清镇监狱服刑。
执行机关贵州省清镇监狱以该犯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假释建议,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24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9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罗礼斌出庭履行职务,执行机关代表江某飞、罪犯陈某涌到庭参加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提出,罪犯陈某涌能认罪服法,服从管教,“三课”成绩合格,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在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获1个表扬;获得共1个表扬。综上,建议对罪犯陈某涌提请假释。
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根据罪犯陈某涌的改造表现,结合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同意罪犯陈某涌的假释建议。
经审理查明,罪犯陈某涌自入监服刑以来,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三课”成绩合格,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在本次报请假释期间共获得共1个表扬,罚金刑已履行完毕、违法所得已履行完毕,矫正机关同意适用社区矫正。上述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供且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计分考核、罪犯行政奖励审批表、罪犯假释审核表等证据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罪犯陈某涌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假释条件,依法可以假释。对于执行机关、检察机关所提对罪犯陈某涌假释的建议、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假释、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陈某涌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自假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祥虎
人民陪审员 张卫红
人民陪审员 袁 玲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法官 助理 刘 波
书 记 员 戴 舒
书 记 员 冉旭娟
【律师说法】
假释是指在犯罪人服刑期间,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经相关机关批准将其提前释放出狱,并在特定条件下继续接受监管和社会帮助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一、假释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5年以上,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考验及其后果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依法撤销假释,并追究新罪、漏罪的法律责任;有违反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撤销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上述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四、流程(来源于网络整理)
1:缴清罚金及被害人谅解
2:需要罪犯在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即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取得表扬。刑期需要。执行原判1/2以上。(这是罪犯必须达到的条件)3:监狱刑罚执行科。会发送(调查评估意见书)到当地司法所,家人要做的就是配合当地司法所进行调查,调查后由当地司法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至监狱。
4:监区收到当地司法所出具的调查意见评估书后,会给罪犯做拟假释监外执行口供,口供如实填写,法院会再次审问,并做一个心理评估和再犯罪危险评估。做好以上这些材料,监区就会将服刑人员
的。减刑假释材料上报刑罚执行科。
6:刑罚执行科在收到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后,会呈报减刑假释评估委员会评议。
7:经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评估后,上报监狱长办公室,在3~5日内会进行公示(监狱内部)。
8:公示期后如无异议,监狱将上报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案件内,一般7个工作日就会进行裁前公示,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一般开庭是在公示期后的半个月内。
9:开庭的注意事项 要认真如实回答检察院的问题,要认真如实的回答审判长及审判员的问题,这里可能会问上面做笔录的问题。
10:在开完庭后就是需要回去等待结果,裁定书一般是15~20天就会收到,可以让家里帮忙在当地法院的公众号或者是网址查询,裁定书都是会公示的。
最后,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我们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遵纪守法,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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