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圆满审结了一桩引人注目的医疗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深刻揭示了危重病人转院过程中多方责任与协作的重要性。
故事发生在2021年4月4日,患者许先生因胸痛症状急剧恶化,被紧急送往某甲医院接受救治。面对患者病情的严峻性,某甲医院医生经慎重评估后,认为其病情已超出本院处理能力范围,遂建议并安排其转至上级医院——某乙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为确保转院顺利,医生还特意手写了一张转院单,详细标注了某乙医院某医生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然而,在填写转院相关文书时,却忽略了明确指定转入的具体院区信息。
这一疏忽,在随后的转院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其严重后果。当120急救车依据不完整的指引将许先生送往某乙医院时,由于未明确指定西区,急救车误将患者送至了某乙医院的东区。在东区,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西区专家的会诊支持和有效治疗,加之转运过程中的时间延误,许先生宝贵的救治时间被白白浪费,病情急转直下。历经八个多小时的辗转,许先生终被转至正确的西区接受治疗,但此时已错过了最佳的治疗窗口。同年4月22日,许先生因病情恶化不幸离世。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深入剖析了各方在转院过程中的行为与责任。法院认为,对于危重病人的转院,原救治医院(某甲医院)负有延续救治义务的责任,应确保转院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诊疗规范,包括明确转诊医院的具体信息、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必要的急救设备,并与接诊医院保持紧密沟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而某甲医院未能在转院单上明确标注转入院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急救车的误送,对病情的延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接诊医院(某乙医院)在面对转入的危重病人时,亦存在明显的过失。医院未能迅速对患者的病情作出准确判断,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且在发现本院东区不具备相应治疗条件时,未能及时与患者家属沟通并说明情况,错过了宝贵的救治时机。
此外,法院也指出了患者家属在此事件中的疏忽之处,即在获得转院信息后,未能及时核实并确认所到达院区的准确性,也未主动与接诊医院的相关医生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支持和指导。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包括患者自身病情的危重性,法院最终裁定:某甲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某乙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判决患方家属获得总计101万余元的赔偿。
此案不仅是对医疗责任的一次深刻审视,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它提醒我们,在危重病人转院这一关乎生命安全的重大环节上,无论是医院还是患者家属,都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与协作精神,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与沟通的及时有效,共同为患者争取到最宝贵的救治时间和生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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