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敏州
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胡安妮,金永桥,肖步云:
我厅收到你们向邵阳市司法局提交设立湖南敏州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们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设立湖南敏州律师事务所。该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住所为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魏源路阳光花园前栋3楼301号(汽车北站西侧),设立资产30万元,负责人为金永桥,合伙人为胡安妮,金永桥,肖步云 ,日常监督管理机关为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请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邵阳市司法局备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年07月08日
湖南威仪律师事务所 314300003205413084 新宁 湖南省人民法院对面
本所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于2014年10月1日成立,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四人。 本所位于新宁县金石镇,这里有享誉中外、风景优美的世界自然遗产地莨山,有清泽透底、穿越而过的夫夷江,有人才辈出的湘军发源地。 本所取名出于《礼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在佛教中有“行善所及,各有宪章,名威仪也。威谓容仪可观,仪谓轨度格物”,转申为律仪规范。现代法治,所讲究的就是在规范下的行事。这与所名蕴含的内容是高度的契合,也是我们法律人的精神追求。
所内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从业时间较长,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水平较高,在当地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内办公环境宽敞、优雅,现代通讯设施一应齐全,业务资料比较完备,便于查找。 服务项目:民商代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务。 专业特色: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企业、交通事故 乘车线路:乘坐县内一路公共汽车到县法院下车即可。
0739-4927889 沈克非 男 0739-4927889 唐清平 男
0739-4927889 顾国君 男 0739-4927889 郭海波 男
湖南越城律师事务所 新宁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22号3楼0739-4812319 李继红 男 0739-4812319 罗伟文 男
0739-4812319 李崇湘 男 0739-4812319 蒋能财 男
0739-4812319 李厚展 男
湖南同求律师事务所 新宁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240号
湖南同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7月1日,位于新宁县解放路240号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共有律师6人,主任伍铜球,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一年以来,风风雨雨,坎坎坷坷,除了靠的扎实的工作作风外,更靠的是“诚信”二字。诚信明礼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伍铜球承诺在以后的律师执业中,将以更高的诚信要求和务实精神带领全所人员服务于社会各界,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做好律师的各项本职工作。
13975945389 欧琼 女 13975945389 姚姝艳 女
13975945389 伍铜球 男 13975945389 唐吉 男
13975945389 肖丁贵 男 13975945389 李永祥 男
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 新宁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崀高右侧
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2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现有四名执业律师,一名工作人员,秉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执业期间律所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健学律师,于1993年开始执业,历任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新宁县政协第六、七届政协委员,历任新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决策专家组成员,连续多年担任大型国企法律顾问,现任邵阳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业期间多次荣获省、市、县奖励和表彰。
0739-4830336 刘健学 男 0739-4830336 何本明 男
0739-4830336 伍波 男 0739-4830336 李贵 男
0739-4830336 李福东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