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4/29 9:36:45 阅读量:249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检  停执[  ]  号
  

  ×××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死刑的罪犯×××因有下列情形:
  ……(写明应停止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建议暂停执行。
  
年  月  日
  (院印)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一十六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案件进行监督,依法提出停止执行死刑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五。
  
  三、送达范围: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各一份,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四、归卷: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相关文章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