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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意见书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4/24 16:50:53 阅读量:157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意见书

×公复意字[ ] 号



(主送机关):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审理终结。本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 (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需

要善后处理的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意见)



请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违法或者善后工作情况通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三份,一份交主送机关,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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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复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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