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不动产法务案例 > 杭州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父母婚后帮忙还贷的房子,离婚时要不要分割?

杭州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父母婚后帮忙还贷的房子,离婚时要不要分割?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328


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我国《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范。

      但实际生活中,购房出资情况复杂多样,法律能提供的只是一个裁判规则,对于未明确规定的一些情况,法院会综合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公平的原则来判决。

      如果婚前自己或者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父母全程帮忙还贷,离婚的时候,房产需要分割吗?首先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8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是什么意思呢?婚前买房,离婚时的判定是,房子是你的,但是婚内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需要分割。

      李晓娟律师继续分析:婚内还贷及增值部分之所以需要分割补偿,是因为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贷款,且共同偿还的贷款产生的房屋的增值。

      如果婚后是父母还贷,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另一方对房屋增值也就没有贡献,离婚时就不能要求折价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找专业离婚律师解决。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