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07年3月27日,吴某向方某提出借款,并向方某出具一张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方某人民币壹拾万元”,借款人吴某在落款处签名捺印,方某收到借条后即向吴某足额交付借款。
2007年8月20日吴某因业务需要再次向方某提出借款,并出具另一张借条,借条载明“吴某向方某借到人民币150000元,吴某承诺于2007年12月3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若有逾期每天按借款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方某收到借条后即向吴某足额交付借款。
直至2019年9月,吴某仍未向方某归还借款,方某通过介绍找到笔者,笔者帮助方某整理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吴某提出第二笔借款已过3年诉讼时效的抗辩,笔者通过搜寻双方聊天记录及来往记录,成功化解了吴某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终法院判决吴某全额偿还方某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由被告吴某支付方某支出的律师费。
律师评析:借钱容易还钱难。
许多人认为民间借贷纠纷关系简单、标的清爽,殊不知其中蕴藏许多弯弯绕绕,稍有不慎借出去的钱便有可能有去无回。
笔者已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点整理放于相册内,可自取查看。
?我是胡文婷,感谢阅读!?若有帮助,欢迎您收藏本网站和添加作者微信!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