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十四条债务是当事人之间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所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方票据是债权债务的证明。
影响借据法律效力的因素
(一)查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真实姓名(以身份证、户口簿登记为准),查明借款人的工作、地址、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据的右下角,借款人亲笔签名。签名等同于确认借项通知单中的内容。如果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如果借款人后来不承认它,它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它没有签署或签署的假名;
(2)借方票据最好就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
(3)借项通知单必须清楚地描述借款的事实。当内容不清或数量不清时,借款人不承认,诉讼风险很高。贷款金额应该先用大写中文数字写,然后用阿拉伯数字写。应该提醒的是,贷款协议不同于借方票据。也就是说,贷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已经就贷款达成了协议,但是否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款项需要借据等证据来证明款项已经交付。借方票据是贷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贷款协议作为借方凭证,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论借据的诉讼时效。
如借款人未能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标明还款期限的借据,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即2年。贷款人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期限超过两年,法院将不支持诉讼请求。如果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从借款人处收回债务,诉讼时效将被中断,诉讼时效将从贷款人收回之日起重新计算。借款人在超过诉讼时效的索款通知上的签名或盖章应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其债权债务关系也受法律保护。
在收回债权时,贷款人需要要求借款人在收据上写清楚:谁将在某年某日向谁收回贷款,并让借款人签字确认收回事实;一些借据没有规定明确的还款期限。贷款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归还欠款。诉讼时效自贷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债权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第01030110137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保护权利受到侵犯超过20年的人。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