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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刑事辩护律师黄埔故意伤害罪缓刑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472


郑律师联系方式18907390038?(专业尽责代理,就案情详细给出法律分析和意见)郑贴侨律师是专业刑事律师,经验丰富十年以上经验,在法律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官司经验,提供专业优质刑事案件分析、刑事辩护及刑事咨询法律服务。

      在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无罪释放、不批准逮捕等的成功案例,实战经验丰富,当事人一致好评!擅长疑难案件,专业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有当事人向郑律师咨询:郑律师,我家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故意伤害会判多久?能判决缓刑吗?郑律师解答:故意伤害会判决多久,要综合整个案件情况而定,如受害人受伤程度、犯罪手段的恶性程度、因何事何故要故意伤害他人、有没自首坦白情节、有没赔偿有没获得谅解等等情况综合衡量。

      那么故意伤害有没判决缓刑可能,郑律师可以给您肯定答案,在本身案情不算特别重大、严重的情况下,通过我们辩护律师从方方面面争取减刑、从轻,那么是有可能缓刑,缓刑,通俗点讲,就是不用坐牢,只要缓刑期内不犯事,那么就不同进去监狱服刑的。

      具体郑律师给您列举两个相关案例以供参考,以下两案件是在可能会判决有期徒刑实体刑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的辩护,争取到缓刑的郑律师案例推介:案例1:2016年6月5日2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闵行区某KTV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纠纷继而引发双方互殴。

      其间,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杨某面部打伤,致杨某左面部耳前方创口长180px,构成轻伤一级。

      2016年6月29日,被告人王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亲属己代为对被害人杨某作出经济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的亲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后,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2016年9月3日19时许,被告人丁某在新浜镇上虞路XXX号门口,因催促被害人陶某某搬离门卫室,而与陶某某发生争执,期间,丁某致陶某某倒地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陶某某因外伤致左胸第4-6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嗣后,被害人陶某某报警,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所在公司已赔偿被害人陶某某,陶某某对被告人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丁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丁某当庭能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

      后,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点评:通过以上两则案例可以看出,故意伤害案件,只要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只要被告人能够认罪、悔罪,并能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判处缓刑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两个案件来源法律网,版权归原作所有,郑律师列出来仅供读者或当事人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郑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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