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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355


认定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1、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处方等书证;2、药品等物证;3、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

      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且经查证属实。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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