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需要财产公证吗(老人再婚需要子女同意吗)
一、老人再婚需要财产公证吗法律2113中规定的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5261未婚夫妻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4102。为避免财产纠纷, 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1653、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版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权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其个人所有。不公证,也是婚前个人的。况且因你父亲去世,还有你的继承权及份额。但是当你的母亲如去世的话,对方就享有继承权了。
如果协议内容仅仅涉及到约定再婚双方的权益及行为,再婚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如果协议内容及影响涉及到了再婚双方以外人员的权益和行为,就必须进行公证。
您好,如果您父亲同意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当然好,如果不愿意,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婚前房产等仍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双方结婚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您可以放心。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原则上两位老人自己的财产做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即可,不领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那各自的财产就是各自的,如果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话可认定为共有。

1、不需要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同意,婚姻自由;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同意个头,这个时代只要是自己觉得正确有不妨碍他人的事情,需要人同意吗?不过,再婚对象好介绍给子女认识一下,别挣出杨振宁翁帆一类的!
当然有权不同意,房产证上是写的你们的名字,但是在道德上,还是有很大的问题的,如老人会说不孝啦,邻居也会说怎么怎么样啦,这是肯定的。但是如果老人和再婚后的妻子(也就是后母了),会严重的影响你们夫妻的生活质量,或者会影响你们的夫妻关系,那建议,所有子女都出点钱,原来有房子的话,就请个保姆,如果没有房子的话,租个房子。老人嘛,一般都是看到自己的子女生活幸福才开心,如果他们住你们家了,你们天天吵架,他们也住不安心的。
再婚老人房产证加配偶名字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因为房产证上名字是国家法定的归属权,老人有权将房产变卖、赠送的。再婚老人也有权利将房产加上配偶名字的,子女是没有权利强行干涉的。
如果住房是这位老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需要他人授权签字,可以个人任意处置,可以过户给再婚配偶或其他人,如果住房是这位老人和前任配偶共有,或子女共有,这位老人没有权利独自处置住房,需要前任配偶或住房其他共有人一起签字,才可以处置住房,如果前任配偶死亡,需要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才可以有这位老人和继承人一起去签字办理过户。
法律规定了子女不能干涉老人再婚的婚姻自由权,子女参与也干涉不了老人的自主权与意思自治权。只要体现了当事人意愿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制性规定,协议有效。
好像结婚都是一样的吧,拿着身份证好像就能办吧,跟是不是老年人,是不是再婚没有关系。老年人也有权利追求幸福的。
公公要再婚,作为子女要支持他,其实1他是想减轻你们的负担(照顾他的责任),2是他生理上的需要,你们谁也替代不了啊.
我想这个问题你自己回答较好,还是该不该相信的问题,而是相不相信的结果是怎么样的。相信或者不相信对婚姻问题有没有否定权。有些东西就如人常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相爱的人不会因时间距离家庭地位学识而分离,也许偏就因为某一方的信仰而劳燕分飞。就是信,也没有太多属相不合的。相生相克的道理估计老祖宗们也想到了。要不怎么有人属鼠,没人属猫,无人属象呢。民间的习俗说女子属相太大不好,可我是属鼠的算小了吧,也没见哪里好啊。我妈妈是属虎,爸爸是大龙,也很和睦。所以信不信在乎自己,在长辈们面前不必表现的不信,也别让他们觉得你什么都信。尊重他们,尊重自己的感情,就行了,且先听之亦无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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