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为保障互联网运行安全,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造成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损害的;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致使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凡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者均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诽谤或者发布、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2.通过互联网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的;
3.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系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3.哪些利用互联网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2.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
3.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4.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5.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和网页,提供淫秽网站链接,或者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像、图片。
四、凡利用互联网损害个人和法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均可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非法拦截、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的;
3.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和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