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刑法刑事案例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5/23 0:00:00 阅读量:297


对于不会实施新的犯罪,对国家,社会,他人已经没有任何威胁力,且改正错误态度良好,不会再危害社会,没有自杀或其他风险危险的人不予以批准逮捕。那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不会实施新的犯罪、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没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行为、不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没有自杀或者逃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决定后多久释放  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侦察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检察院不批捕还会到法院吗  检察院不批捕也可能到法院。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发生造成他人生命安危,对社会产生一定威胁的犯罪分子准予批准逮捕。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