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实践中,需要分清的是串标、围标、陪标三个概念。
串标是串通投标的简称,是一种列入刑法罪名的违法行为,具有可识别的侵犯客体和可操作的认定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围标的意思是组团投标,是一种竞争策略,所有组团成员投出的价格平均数(算数平均值)与某成员的投标价接近或相同,并帮助这位成员终中标。
这种行为不是政府采购法规体系中部门规章以上制度文件界定的违法行为。
陪标则多见于政府采购项目,有时目的是避免招标活动因在开标时没有3家合格供应商而失败,这种策略恶意难以界定,是一种不规范的投标响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