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进入看守所,是不是意味着就必然被判刑?其实并不一定,就像古龙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好像还没有'绝对'的事,绝对正确和绝对错误都是不太可能存在的。
”凡事总有例外,看守所也不例外……一、侦查阶段正常情况下,侦查机关把人拘留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情况大概有三种:1、罪行成立批准逮捕;2、罪行比较轻微,不按照犯罪处理,不予批捕;3、证据不足或定性有误,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
如果是后面两种情况,事情就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是一件比较庆幸的事。
一般情况,侦查机关会给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把人释放出来。
但是并不意味着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侦查机关可能会继续补充侦查,一旦证据确实充分,还是有可能再次提请批准逮捕的。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批捕后,公安会继续侦查一段时间,一旦证据固定的足够多,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
此时,检察院会慎重审查证据,分析证据是否足够定罪,进而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情况无外乎如下几种:1、罪行成立,起诉;2、罪行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起诉;3、证据不足,或证据存疑,不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叫相对不起诉,现实中会比较常见;4、不构成犯罪,进而不起诉,这叫绝对不起诉,这种情况相对较少,毕竟这属于低级错误,以公安的办案能力,一般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
三、法院审判阶段后的后,案件会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由法院终审理做出判决,法院的处理方式基本上也是几种情况:1、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定罪量刑;2、检察院指控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3、案件证据有严重问题,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4、案件证据存在一定问题,又达不到判处无罪的程度,折中一下,从轻处罚。
正常情况下,第一种概率更大一些,毕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此时再恢复原状是很难的,继续往前推进或许更符合各方要求。
所以一旦被关进看守所,想要不被判刑是很难的,好的结果就是缓刑或者有罪免处。
当然,如果案件确实存在重大问题,又遇到了一个敢于担当的办案人员,“柳暗花明又一村”也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真是冤假错案,坚持不放弃的态度和决心,有时也相当重要。
因为我们自己不坚持,办案人员更不会代替我们去坚持,他们尽快处理掉案件,会符合实际。
俞敏洪曾说,“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大家以此来自勉吧。
作者:邹玉杰律师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