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朋友可以代签收吗(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可以由律师代签名吗)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朋友可以代签收吗可以视为送达成功的几种情况:1、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2、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4、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5、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您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判决书),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如果你们是同住的直系亲属关系,你签字就视为她签收,就不存在拒收的问题了。如果你们不是同住的直系亲属关系,你签收法院的裁定书是无效的,法院应当继续向她送达,至于她是签收还是拒收,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生效。出租人不具备签收法律文书的资格。该情形不属于留置送达,适用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当事人拒绝签收,本案中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我国只是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做出了规定,刑事诉讼法对此并没有涉及,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应当尽快确立我国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
法院可以叫律师代收当事人的判决书。《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如果没有法律禁止撤诉的情形,应该准予被上诉人即一审原告撤回起诉。二审法院会裁定准予撤回起诉。例如: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二审中又与被上诉人达成和解协议,以调解方式结案,如出一辙。
裁定书的送达必须是当事人本人或者是特别授权的律师可以代签,法律无权代签,如法院代签是严重违法,你可以拒绝执行并控告法院。
协助裁定书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只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程序送达给当事人,无论当事人是否签名,均视为合法送达。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法定救济渠道要求救济。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可以由律师代签名吗不一定,当事人自己也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即可,如果不熟悉的话好委托当地专业律师帮助了。
律师按理可以取得特别授权,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包括提起执行异议),但执行异议的启动好还是当事人在《执行异议书)上自己签字认可。除非当事人对律师有专门的特别的代为提起执行异议的授权。作为律师,如果当事人只是一般代理授权,或者诸如执行程序的特别代理授权,是不能以当事人的名义提起执行异议的。不过,如果当事人时候追认,一般也是瑕疵问题,不影响根本。但你的问题是律师不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执行异议,则执行异议案件都不应该立案,除非增加当事人的签名,那怕是律师代为签名。
协议离婚不可以请律师代替签字,协议离婚,婚姻当事人必须到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当然,是需要律师签名的,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律意见书没有起到作用的话,律师接着就可以直接诉讼,其实就是给对方一个协调的机会。
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聘请的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用自己的名义来申请,主要经过其家属委托授权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授权。
民事案件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离婚案的,有几个特殊情况: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下落不明啊,监禁啊,劳动教养啊,之类的如果你的继父起诉时受理的法院不符合规定,你母亲就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需要看文书的性质。如果非必须本人签署的法律文书(即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文书),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签署。当然还需要签订委托合同。
只要不是有人身属性的案件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出庭的,全权委托律师的。但是如果想委托律师代为在调解书上签字就需要给律师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