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人身损害案例 >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司法]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司法]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23 8:25:18 阅读量:151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与人交流接触中,难免会有一些摩擦或意外发生,当意外发生后,我们人身可能会受到损伤,那么,我们如何根据损伤程度作出判定呢,关于标准又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此问题进行相关介绍。

  一、人身伤害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的标准

  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应该说明的是,在上述的鉴定标准中,鉴定依据是依次选择的,也就是说:有国家技术鉴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鉴定;如果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专家们认可的标准鉴定;如果专家们公认的标准都没有的,则按照受理司法鉴定的机构自己制定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有在前的鉴定标准的,不适用在后的鉴定标准。

  二、相关评定标准

  1、《人体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与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或因病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三、 人身伤害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方式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过程中,只规定了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录,没有像司法鉴定这面全面的记录方式。

  其中,如果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检查的、对重要检材取证的,司法鉴定规则做出了特别的规定:

  1、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2、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到场。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亲属、朋友。

  3、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4、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5、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这些特别的规定,充分保障了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保证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由于司法鉴定是最早是“来源于刑侦鉴定(死亡原因、毒理、物品痕迹、现场痕迹、文检、尸解)、”的。是相关技术部门在业务范围上的“拓展”,所以,在鉴定的程序上要明显严格于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鉴定规则中,没有相关的规定。

  当我们发生人身损害时,不必慌张,由于伤残分有多种类型,因此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我们只要了解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方式和相关的标准,于自身的情况相结合,依据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 来确定,就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以上就是关于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人身损害司法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