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人身损害案例 > 女子搭同事顺风车出事故截瘫,能否要求车主赔?(车主对于其他乘车人员是否有赔偿责任)

女子搭同事顺风车出事故截瘫,能否要求车主赔?(车主对于其他乘车人员是否有赔偿责任)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0/6 10:12:46 阅读量:184


为了节省开支

不少上班一族在出行费用上

下了不少功夫

其中,组建拼车群

或同事熟人之间搭乘顺风车

的现象比较普遍

车主适当收取相关费用

乘车人则免去到车站坐车的麻烦

看似两全其美的事

背后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董某、王某均为霍城县某学校教师,两人的家都在伊宁市。2020年12月6日,董某搭乘王某的小型轿车上班,车辆行驶至霍城县国道218线76km+400m处时,因雪天路滑,王某操作不当,车辆撞向路边一棵大树,事故造成董某受伤、王某车辆受损。事后,霍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不承担责任。

后经医院诊断,董某系创伤性休克,颈6椎体骨折伴截瘫,寰区关节半脱位,左侧额部皮肤裂伤,代谢性酸中毒,脑挫裂伤,胸2、3棘突骨折,肋骨骨折。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她的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脊髓损伤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今年4月13日

董某将王某诉至霍城县法院

请求王某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共计308万元

霍城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于4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某辩称,他非常同情董某的遭遇,但董某是无偿搭乘,应当减轻赔偿责任。而且,霍城县社保局认定董某为工伤,其先后也获得医疗补助、教育系统捐款等75万余元,请求适用“填平原则”扣减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应对董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从之前两次王某向董某收取车费的转账记录可以看出,董某并非无偿搭乘。


另外,捐款者的目的是帮助患者,而非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对王某提出的适用“填平原则”扣减,其责任的抗辩不予支持。


因王某为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限额1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扣除保险公司应当向董某赔偿的10000元。


7月15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霍城县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董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完全护理依赖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72.69万元。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