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实践领域:公司业务、房地产业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 赵长森,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3级律师,现任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1995年5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赵长森律师截止目前已经从事律师工作18年,2004年5月,发起成立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后,连任历届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同其他合伙人共同努力下,由三人小所,发展至今天20多人的大所。2009年3月,赵长森被选举为枣庄市第三届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理事、常务理事。 赵长森律师在律师业务中,为社会提供了优秀的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几十家企业、事业、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过问,其所参与的民事、经济案件和从业以来处理各种民事、商事、刑事案件1000余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挽回的经济损失不可胜计,受到当事人和司法主管部门的好评。 工作之余,潜心进行法律理论研究,在省市级报刊发表论文10余篇,并多次获奖。苏鲁豫皖赣湘友邻地市第24次法学研讨会上,《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研究》获一等奖;山东省律师协会第13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统一》获三等奖。 赵长森律师为人诚恳正直、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执业,忠于当事人的委托,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律师与当事人的双赢。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医疗纠纷,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公司经营,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