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1989年7月-2004年12月平度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 2005年1月-2007年1月平度长锋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2007年1月-2012年7月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2年7月2013年7月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2013年9月30日至今任山东道本律师事务所主任。 公职期间擅长刑事及经济方面研究,从未出现冤家错案;执业期间,先后为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代理相关事务,维护了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代理数百起疑难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极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任过诸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保护了其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