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4月至2014年6月在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执业,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2014年6月至今在山东康丰律师事务所执业,系律所主任。 蓝孝峰律师主要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公司法律业务和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担任多家政府、内外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信条是:不 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不为创收而工作,而靠尽职尽责获取报酬。执业理念是:勤奋严谨、责任至上。从事律师职业以来,蓝孝峰律师以其精准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社会的肯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被评为即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