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5月份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务实、沉稳、高效,努力追求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先后办理刑事案件100余件,其中黄某某涉嫌侮辱案、费某涉嫌强奸案、唐某涉嫌贪污案、王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等均无罪辩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代理原告北京鑫东仁科贸集团东明天然绿色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高洁天然洗涤有限公司转让财产纠纷案、代理李某、孟某等38名原告诉被告李某某、于某、张某等侵占财产纠纷案,均成功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律师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浅论离婚诉讼中的彩礼返还》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律师优秀论文奖,2012年被评为菏泽市诚信律师、2014年被入选东明县法律专家库。自2006年至今被聘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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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损害赔偿